抢注的商标有哪些危害?
抢注商标,会产生以下损害结果:
1、申请注册时,商标局会驳回注册申请;
2、准予注册的,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抢注商标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一、公司商标被抢注了,有什么解决方法么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的条件和期限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条件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商标保护范围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3、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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