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酷申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权人并获得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权人并获得同意吗

来源:酷申汽车网

债权人不用通知质押权人就可以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转让,保证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此种债权不具可让与性。在债权人将债权转让时,无需通知质押权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如果债权人有保证责任或禁止转让的约定,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该约定与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ushenhuo.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