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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来源:酷申汽车网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

1、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

2、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承租人、出租人和出卖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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