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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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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出现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形,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申请破产;

2、人民通知债务人;

3、人民裁定是否受理;

4、如裁定受理,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一、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受理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5、确认破产财产;

6、支付破产费用;

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变化:

第一,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继续受理。

第二,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5、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三、房地产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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