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及明火。
二、图书室书库、阅览室、办公室不许放置杂物、自行车等。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书库、阅览室等安全保卫重点防范地点。
四、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及时更换。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和切断照明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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