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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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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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