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
法律依据:
《中国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副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党支部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Copyright © 2019- kushenhuo.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