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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属免责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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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健身卡退款相关法律规定: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不属免责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当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的规则。因为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的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健身卡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健身房不予退款,维权方式如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由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解,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4、诉讼: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综上所述,健身房充值服务是可以要求退费,健身房与消费者约定的概不退款的条款是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所以遇到健身房不退款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上的分享,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健身房办卡不退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的行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办卡时如发现商家售卡不退的情况,可以向商家提出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商家交涉,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避免合法权益受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四十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健身房协议中不退款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合法。健身房应按照实际履行的情况要求退款。健身房年卡应该是让消费者某段时间之内,到健身房健身。假设消费者办卡,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这整个期间都可以去健身房。如果消费者中途反悔了,比如6月份就觉得坚持不下去不想练了,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的,健身房应该退还后半年的费用,当然健身房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但终归是要退,不可以强买强卖余下半年的健身服务。二、健身房协议书范本以下是健身房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私人教练服务等相关活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会所内的场地,投资健身房的建设,为私教服务提供相关便利。2、甲方提供健身会馆会员的相关资料,会籍配合教练联系会员。2、甲方提供开设课程所需的水、电等相关配套服务。3、甲方负责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设施的完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针对私教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2、乙方享有私教经营管理权,提供管理的具体资料。管理资料包括:会员入会档案表、运动安全调查表、会员签到表、会员预约表、课程价格表、课程安排表、会员卡的设计和制作。3、乙方负责安排教练进行教学工作,开设各类丰富、时尚的健身课程。4、乙方负责管理教练的教学工作,提供专业、细致、安全的课程为学员服务。教练员同时要配合甲方开展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损坏健身房的言语、行为。5、乙方要保养健身房的各项设施,共同维护。6、乙方负责账目的管理,制作好现金流水帐。健身房的利润分配与费用支出1、健身房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支出的包括:场地租金、物业费、电费、办公费用、广告宣传费。由乙方支出的包括私人教练员工的工资。2、各项健身教练服务费用支出要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3、甲、乙双方在当月月底进行账目核算,总结工作情况。4、甲、乙双方按协议比例,在月结算时进行利润分配;在除去各项费用后,甲方按纯利润的30%的提成比例收取管理费用,余下的利润由乙方分配。其他内容1、如遇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并妥协处理好后续工作。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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