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出生证,可以提供户籍所在地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再办理出生公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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