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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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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驾车引起严重后果者,交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约束直至清醒;
将被吊销驾照,并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需在五年之内禁止获得新的驾驶员资格证书。
对于饮酒之后依然驾驶运营车辆者,将受到拘留十五天以及罚款5000元的惩罚,同时还会被取消本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许可,需要在五年之内禁驾。
对于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运营车辆的司机,将同样面临法律的制裁,由交管部门采取措施,将其从酒中唤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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