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划拨的土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适用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所以集资房用地的来源是划拨的土地。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集资房的产权已经过户到职工手中的,则集资房可以买卖;反之则需要职工与单位协商后进行过户才可以买卖。也就是说对于集资房,如果职工没有过户产权的不得买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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