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的申请,填报学位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后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网上填报。
2、学校收齐证明材料初审后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验,相关职能部门将核验结果反馈回学校,学校将核验结果反馈给家长。
3、学校将经职能部门核验合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对无异议的再上报教办,由教办核实名单,并将核实后的名单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将名单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应在收到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学期的资金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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